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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xmj/2021-000001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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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4-26 | [ 公开日期 ] | 2021-04-2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贯彻落实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全市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检测能力比对工作实施方案》(临牧函字〔2021〕1号)要求,进一步强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非洲猪瘟实验室的管理,切实提高企业自检能力,降低生猪屠宰以及生猪产品流通环节病毒扩散风险,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近日,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拍照并录像,及时上报结果。
通过工作开展,将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检测能力,确保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检测结果准确、及时、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