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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fgj/2021-000004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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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3-08 | [ 公开日期 ] | 2021-03-0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根据上级业务部门部署要求,近日,县发改局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是价格认定机构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及时化解价格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对接,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可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各项诉调对接功能和司法保障资源,有利于价格争议调解进一步融入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体系,有利于多元、优质、高效的化解价格争议纠纷,为规范价格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基层治理、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