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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zj/2021-000000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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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1-25 | [ 公开日期 ] | 2021-01-2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推动建立多层次、长期稳定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郯城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产粮大县奖励政策,今年我县再次县进入国家级产粮大县奖励范围,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949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可有效缓解产粮大县的财政压力,提高地方各级政府推动粮食产业发展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