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21-000000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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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1-06 | [ 公开日期 ] | 2021-01-0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着力提升城区市容环境管理水平,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欢乐、祥和、整洁、有序的节日环境。近日,县城管局城区中队安排部署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六大行动。
一、整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加强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超门头经营等行为的清理,坚持“高峰岗”巡查,严查重点时段主干道两侧各类流动商贩占道经营行为,重点控制节前、节中、节后沿街商户商品店外经营现象。对辖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绿地、车站、医院等重点部位周边存在的沿街摆卖、店外经营、流动摊贩等现象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查处沿街超市、店铺商户促销广播产生的噪音,消除噪音扰民现象。
二、清理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严格查处未经审批和未按照审批内容设置的促销活动。加大乱扯乱挂行为查处力度,及时清理违法设置的彩虹门、彩旗、气球、灯笼、牌匾、横幅、沿街晾晒物品和店铺门前堆放杂物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及时查处,不留痕迹、不留死角。及时清除节日期间商户张贴的宣传海报、玻璃字贴、悬挂的条幅悬幅和节后破旧门联等问题。
三、清除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全面拆除清理各类乱搭乱建,对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占压城市道路的棚厦、铁皮屋等进行集中拆除,还路于民。及时查处主干道两侧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问题。对沿街商户堆放的各类商品、纸箱发现后立即清除。沿街店铺装修的施工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督促清除。
四、整治户外广告,清理野广告。依照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等进行规范。集中清理城区非法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楼顶广告、墙面广告、挂耳广告、各类车体广告、落地灯箱广告、霓虹灯广告、电子显示牌(屏)以及其他悬挂高架广告等。拆除陈旧破损、超期设置、长期空白闲置、严重影响安全的广告设施;清除沿街墙体、桥体、交通护栏、灯杆、树木等部位的非法广告。
五、规范疏导点管理。加强与街道、社区居委的沟通联系,合理设置各类疏导点,针对性开展便民疏导点乱象整治,强化治理占用人行道、盲道等情况,对超出疏导点范围经营的行为进行规范。围绕摊点无序经营、背街小巷经营乱象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贩集中进入疏导点,通过定路段、定时间、定品种,对各类年货临时市场加以疏导,规范经营行为,避免造成交通堵塞。
六、加大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力度。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采取徒步巡查、网格监管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占压盲道、绿地等乱停乱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治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沿街商户“门前五包”管理优势,积极引导市民“停车入位”,逐步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温馨提示、宣传资料等方式,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车主做好耐心细致说服教育和政策法规宣传,积极引导他们文明出行、规范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