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tjj/2021-000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统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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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1-04 | [ 公开日期 ] | 2021-01-0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今年以来,根据郯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为指导,主要从四个方面强化法治建设,逐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行政能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高站位加强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执法监督科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深入传达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深刻领会上级统计法治文件精神,将法治学习列入局年度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学习,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依法统计意识、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是高标准规范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编制统计执法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对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全面梳理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迟报、拒报、瞒报统计数据等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在各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遵照执行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多形式普法教育,强化统计法治意识。借助“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点,依托统计法治宣传月集中开展统计普法宣教,组织现场活动,发放宣传彩页、播放宣传片。开设《“郯”谈统计说说法》统计普法专栏,编辑统计知识、法规法条、各地典型案例,创作统计普法微视频,在“指尖上的郯城”、“郯城县电视台”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时推送,吸引公众咨询、了解、支持统计,提高统计调查单位知法、尊法、守法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实地走访企业开展“一对一”宣传,向乡镇基层统计人员、企业负责人、统计员现场讲解统计法律知识,培植依法统计理念,自觉提供客观真实统计数据,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四是严要求核查执法,强化数据质量监管。适时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执法检查。联合发改、工信、税务、住建等部门常态化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针对个别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统计报表不及时、行为不规范,偶有迟报、漏报等现象发生,但未构成违法行为,对此加强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同时讲解违法危害及裁量基准、处罚条款,令其警醒,树立统计法的权威,逐步规范其依法统计行为,稳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