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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三举措推进消费促进月活动
[ 索  引  号 ] tanchengswj/2020-000011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22 [ 公开日期 ] 2020-12-2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县商务局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围绕品牌消费、信用消费、网络消费、绿色消费、休闲消费等内容,推动“消费促进月”活动开展。

一是加强对消费促进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消费促进活动顺利开展。成立郯城县商务局“消费促进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促销活动的有关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是组织企业利用宣传展版、横幅、标语、电子屏等方式,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资料、宣传手袋等宣传品,及打折、买赠、让利等多种优惠方式,塑造良好消费环境。强化正面引导与宣传,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消费理念,倡导诚信、和谐的商业文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消费信心。

三是加强对促销活动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预案,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畅通,标识鲜明准确,有效防范促销场所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加强对市场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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