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wj/2020-000011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商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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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12-22 | [ 公开日期 ] | 2020-12-2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县商务局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围绕品牌消费、信用消费、网络消费、绿色消费、休闲消费等内容,推动“消费促进月”活动开展。
一是加强对消费促进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消费促进活动顺利开展。成立郯城县商务局“消费促进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促销活动的有关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是组织企业利用宣传展版、横幅、标语、电子屏等方式,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资料、宣传手袋等宣传品,及打折、买赠、让利等多种优惠方式,塑造良好消费环境。强化正面引导与宣传,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消费理念,倡导诚信、和谐的商业文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消费信心。
三是加强对促销活动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预案,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畅通,标识鲜明准确,有效防范促销场所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加强对市场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