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tjj/2020-000016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统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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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12-07 | [ 公开日期 ] | 2020-12-0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预算法和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关于编制2021年县级部门预算和2021年—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要求,郯城县统计局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一是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切实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努力盘活各类资金资产,主动压减行政运行成本,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2021年预算维持零增长或负增长。
二是规范行政运行、优化项目预算。完善基础信息库,加强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公车保有量等重要信息的审核。按照统计职能和工作重点,对统计业务经费类支出项目进行了归并、调整和优化,与人事编制部门及人员工资相关信息资料的衔接,提高预算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快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第三方绩效评价,全面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