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hbj/2020-000052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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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12-21 | [ 公开日期 ] | 2020-12-2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是运用好用电智能监控系统。在60家企业已安装用电智能监控系统的基础上,逐步拓宽安装范围,做到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铸造、涂料制造、砖瓦窑、水泥、炭素、陶瓷、有色金属压延等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全覆盖。完善用电智能监控系统报警分级处理机制,落实业务科室、执法中队、乡镇环保办、企业联勤联动机制,实时掌握涉气工业污染源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使用情况,通过电力监控查找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开展靶向性执法。
二是运用好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完善以污染源在线监控、排污口视频监控为基础的在线监控体系。对排污单位超标排放等异常情况实施自动触发电子报警,实时向工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发送提醒。及时通过远程预警、现场核查、重点督办等形式,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频繁报警的,组织明查暗访。
三是运用好环境风险防控预警应急体系。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超标预警数据实时发送给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每周对日常超标预警数据原因要定期进行分析,分析园区内空气主要污染物种类、来源,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