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jj1/2020-000006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审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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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11-30 | [ 公开日期 ] | 2020-11-3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大数据时代给审计工作转型升级、职能发挥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大数据审计是完善国家审计功能、实现国家治理的重要途径。县审计局把大数据技术作为提高审计宏观性和效率性、解决审计全覆盖与审计力量不足矛盾的突破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创新审计模式,提升工作成效。
一是转变了审计工作组织的模式。对于适用大数据技术开展的审计项目,从全局着手,打破传统的以科室为人员组成基础单位、以单一审计项目为审计分析基础单位的组建审计组开展审计的模式,转变为以数据为基础,坚持数据分析的思路和方法,有效整合人力资源,保障擅长大数据分析业务人员,并对同行业、同类型、存在数据交叉的项目进行合并分析,实现跨科室、跨项目的协同作业。
二是转变了审计数据获取的方式。对于条件具备的审计数据,不再需要审计人员亲自前往被审计单位采集数据,而是可以通过采集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数据,增强了审计数据获取的便利性,同时还保障了审计数据的时效性,降低了审计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业务开展的影响。
三是转变了审计人员实施审计的方法。在传统审计的实施过程中,面对大量的审计资料和数据,审计人员受限于审计成本和技术手段等方面的原因,难以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全面审计,主要通过抽样审计的方法来推断整体情况。而大数据审计可以采用全面审计的方法,着眼于全部数据去发现和反映问题,更具全面性和整体性,降低了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