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jj1/2020-000006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审计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20-11-16 | [ 公开日期 ] | 2020-11-1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中办、国办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来,郯城县审计局深入学习研究,认真统筹谋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是做细做实审计实施方案。提高审前调查质量,结合被审计单位特点丰富完善审计内容;审计紧跟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及资金流向,查深查透。
二是打好配合牌。要求审计组注重加强与被审计单位沟通交流,促进和谐审计;科学谋划了医院系统项目、乡镇党政项目同期开展审计,利用单位之间的可比性、普遍性,审计组之间互通信息,提高审计成效。
三是标本兼治除顽疾。结合前期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在审计中再次核查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完善整改工作台账,重点揭示长期未整改到位、屡审屡犯等问题。针对发现问题,深入分析体制机制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推动标本兼治,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作用。
四是精准有效补短板。在审计中通过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分析存在的漏洞及潜在风险,提出有前瞻性、建设性的审计建议,发挥审计“防未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