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lscj/2020-000013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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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10-28 | [ 公开日期 ] | 2020-10-2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今年以来,郯城县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开拓思路、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以“全民扫黑除恶、共建平安家园”主题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社会精神,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强化认识,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县水利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在工作例会上对工作进行再次强调。局机关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和扫黑除恶宣传月活动方案等文件,确保专项斗争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扫黑除恶舆论氛围。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和各在建水利项目工地,利用广播喇叭、入户宣传、制作展板等形式,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扫黑除恶相关政策。重兴拦河闸建设管理制定了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月活动计划方案,召开“郯城县老沭河重兴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扫黑除恶动员大会”,要求各参建单位认真对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及扫黑除恶主题月活动,认真落实好宣传行动。各建管局、土建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20余条,制作扫黑除恶宣传展板12块,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通过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提高了现场务工人员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参与热性,夯实了扫黑除恶工作群众基础。

三是积极摸排,全力打击抢占水利资源的黑恶势力线索。工程建设领域易发多发涉黑涉恶活动,为了进一步做好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和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月活动,县水利局对3处在建水利工程进行全面的扫黑排查和宣传。通过对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监理、现场务工人员等深入了解,排查在建工程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情况,杜绝有人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煽动闹事、强揽工程、强迫销售指定建材、恶意侵占工人工资等违法行为。
四是立足防范,严格追究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加强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科室(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必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之战。县水利局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原则,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下一步县水利局将进一步强化宣传,高密度、多层次、铺天盖地地向公众传递水利行业扫黑除恶知识,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切实维护水利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