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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tjj/2020-000013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统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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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10-20 | [ 公开日期 ] | 2020-10-2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临沂市统计局关于转发<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全省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县统计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各乡镇统计机构和局相关科室人员对联网直报工作进行了全面核查。
(一)精心组织,确保核查工作有序开展。为保障此次核查工作质量,县统计局结合直报工作实际,统筹谋划,根据各乡镇和局专业分工,成立了由各专业科室组成的核查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并对照要求,制定自查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分级负责,严格落实方案每项要求。9月18日以来,各核查小组根据分工和要求,对全县216家直报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重点核查了直报单位真实性,上报方式和数据质量,是否有干预调查行为,是否有授意、强令或指令统计人员编报虚假数据,是否有代填代报统计数据等情况,对2019年报表数据和2020年1-8月份相关指标的奇异值和异动情况进行逐一核实。
通过核查,我县联网直报单位全部真实存在,均具备联网直报条件,能够独立完成数据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