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rsj/2020-000022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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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8-21 | [ 公开日期 ] | 2020-08-2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8月20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四部门在县人社局会议室召开了郯城县工伤预防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会议由县人社局党组成员、社保中心主任刘怀东同志主持,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科长参加会议。
经讨论,会议作出两项决议,一是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鲁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2019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经第三方机构评估验收后,予以审核通过,同意上述两家企业申请的工伤预防项目经费从工伤保险保险基金中列支;二是同意按照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彬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澳思柏恩装饰有限公司提报的2020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伤预防工作。
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是构成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三个重要内容。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是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的关键手段。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大力推进工伤预防工作,相关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企业工伤预防开展情况,规范工伤预防各环节的工作流程,严格评估验收,确保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