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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tyjrswj/2020-000004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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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8-10 | [ 公开日期 ] | 2020-08-1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推动部分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动态化、规范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
此次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范围,包括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周岁以上部分烈士(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在核查工作中,坚持把服务放在第一位。对于年纪较大或者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实施入户采集;对外出打工的,通过网络手段进行采集确认,确保做到不落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