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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编织财政扶贫资金“防护网”
[ 索  引  号 ] tanchengczj/2020-000006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15 [ 公开日期 ] 2020-07-1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近年来,为严格规范管理扶贫资金,郯城县财政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创新完善监管方式、优化重视绩效评价,编织财政扶贫资金“防护网”。

一、规范资金管理。每年年初、县委县政府根据扶贫需要,明确扶贫资金使用方向,规范了集体决策流程,并制定《郯城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郯城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明确了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相关单位和乡镇、村职责,做到了任务清、责任明,对已确定项目的扶贫资金催促项目单位加快扶贫资金拨付,对进展缓慢项目发函督促其加快进度,保障扶贫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早日发挥扶贫效益。

二、创新监管方式。结合阳光扶贫、涉农资金管理等要求,积极对接纪监委、上级财政及业务主管部门扩充阳光扶贫资金监管平台监管内容,将项目批复,资金报账、拨付使用、项目档案管理等内容融入到监管平台进行集中监督管理,实现信息共享,阳光操作,并对扶贫资金推行全覆盖的专项审计,严厉打击贪污、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使用。

三、重视绩效评价。注重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管理,设定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受益对象满意度等,并精心组织聘请有经验的第三方通过过程评价和年终评价等方式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从资金使用情况、监管情况、使用成效等方面逐一审核评价,重点加大对无法完成年初设定目标的分析,查准原因,为后续扶贫项目立项,扶贫资金使用提供合理科学的依据。(郯城县财政局孙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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