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20-000014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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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8-10 | [ 公开日期 ] | 2020-08-1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理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理方面的重点工作,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整体水平,郯城县司法局对近两年国家、省、市出台的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进行梳理汇总,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出台《郯城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不同层面采取措施,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执行。
一是统筹兼顾,全面推进。《通知》从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础性工作着手,对文件的起草、制定、印发、备案等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各单位在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时有序进行。
二是突出重点,靶向发力。《通知》以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机制、认真做好公开征求意见、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五个方面为抓手,切中要害,突出重点,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重点工作进行精准化规定,有效提升了各单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认识,对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强化落实,提升执行。对近几年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各类通知文件进行梳理汇总,并按照文件内容进行分类,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汇编,随《通知》一并下发给各个单位,并对文件的学习和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从而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落实,改进各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