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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
[ 索  引  号 ] tanchengylbzj/2020-000006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04 [ 公开日期 ] 2020-08-0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实人认证技术,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电子标识,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重要特点。参保人可通过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业务办理、医保账户查询、医保就诊和购药支付等。

为加大推广应用,县医保局召开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培训会议,对全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医保办主任,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进行培训,并邀请支付宝、腾讯山东区域负责人分别对支付宝、微信渠道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使用以及各种优惠政策进行讲解。同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设置集中宣传点,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栏,对群众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指导。

医保电子凭证以其方便快捷、安全可靠、功能强大等特点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下步,我县将继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为提高医保电子凭证社会认知度,提升全县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率和两定机构的结算率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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