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jgswj/2020-000005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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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7-14 | [ 公开日期 ] | 2020-07-1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推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各项制度落地落实,郯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对县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现状进行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当好管理制度的“宣传者”、“执行者”和“监督者”,有力推动了县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是当好“宣传者”,强化标准管理意识。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通过温馨电话提示、微信工作群等途径向各单位积极开展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宣传,亮明办公用房配置标准,要求各单位在调配办公用房时紧守红线,主动把标准落到实处。
二是当好“执行者”,强化日常监督。2020年6月,在县委办公室组织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的督查检查”过程中,对县直机关单位开展了一次“摸清家底,治违改超”活动,对1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89个县直部门单位办公用房开展人员、面积、用途“三查”,在排查过程中,共发现因人员变动、单位调整、机构改革等因素造成的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现象5起,并协助督查组向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的单位和个人出具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时限,提出整改建议5条。
三是当好“监督者”,强化动态管理。在建成《郯城县县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使用台账》的基础上,再次进行细化优化,结合摸排检查,完善办公用房位置、面积确认等内容。完善办公用房动态监督办法,要求各单位办公用房人员变动、功能变动等情况,均要及时报送备案。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各单位办公用房日常使用管理进行不定时抽查,动态更新台账内容,进一步提升台账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