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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老干部局到庙山镇督导村级小微权利运行工作
[ 索  引  号 ] tanchengmsz/2020-000008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庙山镇
[ 成文日期 ] 2020-07-07 [ 公开日期 ] 2020-07-0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7月3日,县老干部局副局长田全明带队到庙山镇督导村级小微权利运行工作。田全明一行先后到乐泉村、西三里汪村,通过查文件资料、看宣传版面、问运行事项等多种方式,了解小微权利运行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庙山镇在小微权利运行工作方面的做法表示肯定。

田全明强调,开展村级小微权利运行工作是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抓手,是保障权利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党的惠民政策在村级落地生根,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基层干部要强化规矩意识,明确权力界限,确保小微权利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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