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 [ 索 引  号 ] | tanchengtjj/2020-000005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统计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5-19 | [ 公开日期 ] | 2020-05-1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提高决算资金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统计局认真做好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主体。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 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履行公开主体责任,细化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认识。积极提高单位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的认识,理解信息公开的意义,主动推进决算信息公开。按部门决算公开要求,一是提前做好决算公开准备工作;二是按要求统一在县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平台公开;三是统一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
三是严把预算公开质量。县统计局对公开的部门预算信息进行审核校对,确保公开数据的准确性。重点关注决算公开完整性、真实性、细化程度等,确保决算公开信息质量。
四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回应和解释公开后社会公众的疑问,妥善处理反映的问题,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不断完善决算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