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tjj/2020-000004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统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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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4-29 | [ 公开日期 ] | 2020-04-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由于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全县城乡贸易消费市场在春节后进入疫情防控管理阶段,人员流动相对密集病毒传播扩散风险较大的集贸市场全部关闭,城区内除经营生活必需品的4家指定的较大规模的商品超市和全部医药经营单位在满足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手段前提下允许开张经营以外其他所有经营单位全部关闭停业。在疫情防控取得一定成效后的2月底3月初,按照疫情防控管理部门的集中分类指导,按照各行业、分批次促进各经营单位复工复产。2月底直报的29户批零企业全面复工13户,2户住餐企业维持停业状态。到了3月10日,所有的批零企业实现全面复工经营,2户住餐企业在集中分类指导下恢复了客房住宿服务经营,餐饮业务经营由于隔离防控的标准和要求较高,至今没有完全对外开张营业,其中1家仅接受小范围的餐饮预定接待业务,另1家维持停业状态。
一、一季度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经营情况
从全县联网直报限额以上企业上报的经营数据来看,前3月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实现销售额2.75亿元,同比增长10.6%,其中批发业销售额1.3亿元,零售业销售额1.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3%、5.1%;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实现零售额278万元,同比下降69.5%,其中住宿业零售额178万元,餐饮业零售额100万元,同比分别下降77.5%、16.1%.
二、一季度商品消费市场运行特点
由于疫情防控影响,元月份至春节城乡市场运行平稳,春节后至2月底,大部分市场经营主体服从于防控疫情需要而停业,仅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几家相对规模较大的商品超市和医药经营行业正常经营,市场供应及需求从总量和结构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均相对失去平衡,商品价格也出现较小范围的波动。在供应端,部分商品的生产制造受到影响、道路交通运输物流管控商品不能及时送达至需方市场;而在需求端,城乡群众出门采购受到疫情防控限制,购买力得不到充分的满足和实现。县城驻地由于指定的商品超市开张营业,3家限额以上直报零售企业的粮油、蔬菜、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和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物资销售量猛增,销售价格在严格的管控监督下也出现不同程度的小幅度上涨。2月份统计调查报表范围内的3家指定经营的商品超市(另外1家指定开业经营超市为产业单位,不在统计报表范围)粮油食品类零售额313万元,同比增长64%,
进入3月份以后,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城乡贸易市场主体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各行各业陆续复工经营,商品交易量和价格逐渐向正常水平恢复。受到疫情防控措施压抑的传统的春节后各类商品销售旺季的巨量购买力在市场恢复后得到集中释放,部分类别商品销售市场异常活跃。3月份当月5家汽车零售企业实现零售额4691万元,同比增长84.2%。
三、城乡贸易市场运行面临的问题
由于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全县城乡贸易市场的正常运行受到较大程度的冲击。现阶段全县各行各业均进入疫情防控和经济生产兼顾的新阶段,部分行业特别是餐饮行业经营单位由于疫情防控要求无法达到清洁环境、人员限流的必要经营条件而无法复工经营。部分市场主体受疫情影响成本费用相对升高、客源降低、入不敷出、资金断流等因素而关闭,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由于疫情影响造成收入降低甚至失业。疫情影响造成全社会消费购买力一定程度的下降,商品供应和需求的结构性矛盾将会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四、促进城乡贸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
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兼顾的背景下,城乡贸易消费市场加快恢复,全面恢复至疫情发生之前的水平尚需一定的时日。疫情影响促生、加快了部分新的业态和商业模式特别是线上信息网络的网商、微商、快餐及快速配送业务的快速发展。下一步市场管理服务部门应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转变管理服务方式,积极引导消费升级,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从信贷资金帮扶、优化纳税缴费服务、劳动力供需市场引导等诸多方面,帮助扶持企业纾解困难,共渡难关。结合城乡发展规划超前引导、优化调整商品市场、服务场所的规模结构、区域布局调整,促进商品服务多层次、多样化供给,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差异化市场消费需求,提升民众购物服务消费体验。扩大市场供求信息宣传,按市场需求变化趋势适时调控引导生产要素资源配置,优化调整商品供给结构和数量,提高生产要素使用和社会贡献率,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运行效率,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促进城乡贸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