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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xmj/2020-000002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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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4-26 | [ 公开日期 ] | 2020-04-2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4月17日至23日,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对全县的动物检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范围是6个动物检疫分所、2个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3个驻场检疫点。采取现场查看和翻阅档案的形式,重点检查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规程是否规范、屠宰检疫是否合规、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办理。通过检查,各检查单位能够很好的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执行值班制度,按照我县首创的“一二三四五六”动物及产品检疫规程进行检疫,严格执行省里制定的“六个一律”禁令,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有序进行。
检查组对下一步的工作做了强调:一是要提升产地检疫的科学性和准确率,认真执行产地检疫“五不得,十必须”;二是要严格屠宰用生猪落地查验,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程实施屠宰检疫;三是督促车辆所有人或承运人通过“牧运通”完成车辆信息填报并确保可溯可查;四是加强高速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严查调入调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和运输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