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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sj1/2020-000008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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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3-30 | [ 公开日期 ] | 2020-03-3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相关要求,督促获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经营和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3月26日下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自查报告培训会。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长孙传林同志,质量监管科科长陈龙同志,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参加此次会议。
孙传林大队长在会议上强调,获证企业应在今年4月30日前按规定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尤其是“企业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获证产品基本信息及生产状况、企业年度自查情况”等重点报告内容,获证企业务必保质保量完成上报。对于未按要求落实年度自查报告工作的企业,县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