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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yzcyyzx/2020-000002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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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3-24 | [ 公开日期 ] | 2020-03-2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20〕5号)文件要求,对我县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并要求集中力量将尚未实现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乡镇(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为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在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下发了《关于对国有企业尚未实现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各移交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确保数据准确无遗漏,保质保量完成摸底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督促所属企业报送。目前各企业正在积极填写,部分企业已完成报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