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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积极开展基本单位定报工作
[ 索  引  号 ] tanchengtjj/2020-000002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3-16 [ 公开日期 ] 2020-03-1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20年基本单位统计工作是由普查年份转为常规年份的过渡之年,去年因第四次经济普查未开展基本单位定报工作,按照市统计局工作要求,今年4月上旬完成2019年上半年新增、注销单位维护更新工作,郯城县统计局采取三项措施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第一批2019年度基本单位定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统计局在微信群专门下发通知,对工作内容、完成时间、注意事项、操作步骤等逐一列出,此项工作是在利用经济普查成果全面更新名录库的第一次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均建立用户名,对五证合一部门加载新增、注销单位信息按地域进行任务分解,由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对单位信息进行核实,并在系统中进行维护更新处理,由于疫情防控工作,本次定报采用电话问询、互联网查询等非接触方式核实单位信息,县、乡两级主要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相互沟通,答疑解惑,做到工作、疫情两不误。

三、认真审核,确保质量。在做好名录库单位的维护更新基础上,完成基层数据的核实、改错及剔重工作,一是修改表内及表间错误,二是修改重名重码错误,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质量。

目前,经过县乡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2019年上半年基本单位定报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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