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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mzj/2020-000003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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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3-11 | [ 公开日期 ] | 2020-03-1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在基层政权方面,县民政局严格按照基层政权程序指导全县125个社区完成了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的修订,建立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总体实现了有人员、有场所、有设施、有牌子、有制度的“六有”。制定出台了《郯城县村务公开指导目录》,用于村务公开规范化。在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方面,于2019年年底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批权全面下放到乡镇,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下一步,将进一步梳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发挥村民监督力量,防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