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jgswj/2020-000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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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0-01-13 | [ 公开日期 ] | 2020-01-1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保障机关工作人员用电安全,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县机关事务中心安装推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
为确保此次智能电动车充电桩的安装既符合消防安全又为职工提供便利,该中心事先多次同消防大队进行技术层面沟通交流,从消防安全标准入手,从科学管理考虑,在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安装6套智能充电桩设备,共计44只充电位。该套设备一机多控,一台设备可以分别控制多路输出端口或插座,互不干扰,具有充满保护断电和过载保护功能。通过科技手段有效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确保机关工作人员的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有效管理,杜绝乱停乱放及私拉乱接的不良现象。
智能电动自行车充电系统的投入使用,消除了部分职工私自在机关楼内随意充电的火灾隐患问题,而便捷安全的操作方法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点赞。
同时,为满足日益增多的电动轿车充电需要,协调县供电公司在天元服务中心和文体中心安装了16组电动轿车充电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