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zj/2019-000007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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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12-02 | [ 公开日期 ] | 2019-12-0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财政局聚焦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任务,积极完善财政配套政策,增加资金投入,拓展工作布局。一是投入总量再增加。今年中央、省、市投向我县的乡村振兴资金5.49亿元,县财政又安排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1.29亿元,真正实实在在把乡村振兴战略扶持放在财政投入的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有针对性地向上提报重大项目和资金需求,最大限度争取省、市级统筹乡村振兴资金支持。二是整合力度再加大。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招,按照“能整尽整、应整尽整”的原则,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做到各领域涉农资金全覆盖、各级次涉农资金全覆盖“两个全覆盖”。三是扶持措施再精准。积极构建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大力支持乡村建设,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巩固发展“三农”持续向好形势。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涉农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咨询服务,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四是资金管理再加强。强化绩效意识,对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实行综合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引导乡村振兴规划落实落地。聚焦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区域,综合运用信息化技术,对资金使用管理和支出进度开展实时监控,全面提升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郯城县财政局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