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19-000010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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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07-24 | [ 公开日期 ] | 2019-07-2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司法局不断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多措并举,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监督措施更加有力。
一是坚持行政执法培训常态化。坚持每年至少举办一期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参观学习、实践模拟等方式全面提高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是坚持审查清理行政执法证工作常态化。根据市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的要求,坚持认真审查和清理行政执法人员,凡是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以及因离职、退休、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不符合行政执法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一律注销行政执法资格,收回行政执法证件。
三是坚持案卷评查工作常态化。每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调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制审核人员组成案卷集中评查组,对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讨论点评。通过自查、集中评查、整改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