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19-000009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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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04-24 | [ 公开日期 ] | 2019-04-2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司法局坚持积极为政府招商引资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作为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适时参与重大合同洽谈。在负责对以县政府名义拟订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书面审查的基础上,对县属支柱产业、标的额较大的招商项目合同,安排专人参与合同文本的拟定、论证、审查等环节。将合法性审查贯穿至合同审查的事前事中,确保合同如期签约,顺利落地。
防范合同潜在风险。县司法局根据招商引资项目的特点,重点对合同是否超越政府职权、是否间接为合同当事人提供担保、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是否存在权利义务不对、招商引资用地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
规范签约程序。对重大政府合同,按照《郯城县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签约程序,即合同承办单位与合作方协商合同内容形成初稿—同承办单位法制科室审查—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县政府依法决策的程序依法签订。对一般政府合同,由合同承办单位承担合同审查责任。
严格把关政府招商引资合同,有效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让投资者安心、舒心、放心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