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xmj/2019-000004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19-10-12 | [ 公开日期 ] | 2019-10-1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病死畜禽源头管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本次排查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畜禽屠宰企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开展全面专项检查。一是排查畜禽养殖场、养殖户是否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和无害化处理记录,基层兽医机构日常管理中是否有效管理等。二是检查畜禽屠宰企业是否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的畜禽进场、屠宰、储存、出场纪录等。三是检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是否按规定收集、运输、处理病死畜禽,对收集、运输等工作人员管理是否到位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涉嫌违法的可疑情况要移交执法机构处理,对日常管理和检疫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立即整改,对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本次排查整治行动为期一个月,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10月1日-10月6日,进行初步摸排。第二阶段自10月7日-10月31日,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行动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