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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hbj/2019-000040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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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09-29 | [ 公开日期 ] | 2019-09-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是严格工作标准。实行大气质量“每微必争、每时必争、每天必争”的工作标准,随时通过手机APP关注全县空气质量指标及各乡镇空气站排名,时刻保持对数据的敏感性,发现问题马上行动,已开展5次不同规模的小攻坚。密切关注各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建立特别提醒制度,一旦发现进入全市倒数20名,对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提醒。
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每天召开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分析会,现场督查组、环保监察各中队落实一岗双责巡查,通过随时巡查发现具体问题,通过数据分析确定问题类别,通过精准施策解决污染源头,8月份以来开展一岗双责巡查70余次。
三是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充分发挥经济开发区应急体系激光雷达扫描作用,对各指标的分布图进行日分析,研判发展变化趋势,判断贡献较大指标的污染源具体位置,根据分析判断结果落实现场巡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