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19-000013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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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09-26 | [ 公开日期 ] | 2019-09-2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9月23日凌晨0:30左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乔明刚等5人,在带队执夜勤过程中,行至郯东路与建设路交汇路口西侧时,发现路边有一个小背包。他们把包捡起来后发现内有价值3000多元的华为手机一部,现金2000余元,还有银行卡,身份证,化妆品等。
执法人员觉得失主一定很着急,要争取赶快找到。他们决定先在周围转转看,假如找不到天亮就送办公室,或许能接到失主电话。在向西行至粮食局小区附近时,执法人员发现有两名骑电车的醉酒女子正在路边休息。经停车询问及拨打包内手机确认,其中一名女子正是失主,原来该女子醉酒后在路边摔倒,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包丢了,幸而被执法人员发现。失主激动地当场拿出500元表示感谢,执法人员表示,拾金不昧发扬风格,是我们应该做的,婉言谢绝了女子的酬金。
9月25日,失主梁女士携“拾金不昧品德高尚”锦旗来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当面向执法人员表示感谢。
近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引领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人民城管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全局上下展现着综合执法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洋溢着服务社会的正能量,不断涌现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凡人善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