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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财产保险“行业规范建设年”暨市场自律推进会
[ 索  引  号 ] tanchengxrb/2019-000003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07-16 [ 公开日期 ] 2019-07-1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7月10日上午,我县财产保险“行业规范建设年”暨市场自律推进会在县财政局8楼会议室召开。会上,传达了市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车险乱象整治、规范市场秩序的通知》、山东银保系统《“行业规范建设年”工作方案》和市保险业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车险“报行合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临沂银保监分局郯城监管组主任李光明,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潘月强,郯城保险行业自律联络处主任、人保财险经理毛青以及26家财保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要求,要按照保险行业“规范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部署,进一步推动行业规范建设年暨行业自律活动向纵深开展,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加强车险乱象整治、规范市场秩序及做好“报行合一”工作的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自律,自查自纠,从自身改起,在保险系统大力营造“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愿违规”的良好氛围,确保保险行业“规范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

会议指出,要站在财险业稳健发展及行业形象提升的高度上,认真履行本地承保、本地纳税的承诺,严格践行行业“报行合一”的承诺,守住合规经营的底线,不碰违规经营的红线、高压线,做到言而有信,有诺必践,杜绝恶性竞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保险业健康发展,为郯城经济发展保好驾护好航。

会议强调,要筑牢财产保险行业自律的防线。保险业协会要结合《郯城县保险行业规范经营承诺书》的内容,制定符合郯城实际的财产保险行业自律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大财产行业经营行为的自律管理。对恶意竞争、违规开展业务,顶风上的,保险行业协会要公布行业自律举报电话及邮箱,加大社会各界的监督力度,对反面典型要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公开曝光。银保监部门也将开展明查暗访,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遏制保险行业乱象,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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