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tjj/2019-000004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统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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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07-08 | [ 公开日期 ] | 2019-07-0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规范工作,县经普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经济普查相关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改错工作,确保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持之以恒加强自查。县经普办及时查询审核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做到有针对性查找问题源头,举一反三,及时修改;对需要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修改的及时反馈落实,要求其做好自查工作,做到回头看,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二是精益求精加强审核。各专业人员加强数据审核工作,对上级反馈问题,尤其是对空表、奇异值、主要指标、数据结构等方面的审核,切实提高数据质量。
三是落实标准加强规范。县、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各级经普办做好数据修改规范性工作,按照国家方案要求,做好数据审核工作,修改过程做到全程留痕。
四是互相配合加强联动。对国家、省、市各专业下发的各项查询标记及时进行核实修改,对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做到既有核实修改又有说明反馈;同时有针对性地对问题进行解答,加强对基层数据核实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