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19-000011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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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06-05 | [ 公开日期 ] | 2019-06-0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6月3日上午,我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会议在东城新区郯城·天元综合服务中心召开。会议就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林长制推行会议精神,推行我县林长制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县委书记刘连栋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海玲主持会议,县级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坐。
刘连栋指出,推行林长制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论的创新举措,是继河长制、湖长制之后,进一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大制度创新,对提高生态承载力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推行林长制,既是一项保护工程、发展工程、民生工程,更是一份政治责任。全县上下要提高认识,正确审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绿色短板,把绿色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打响郯城绿色生态品牌,真正让郯城的“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刘连栋强调,要准确把握全面实施林长制的工作重点,精准发力,大力开展“增绿”行动,实施生态廊道绿化工程、荒山绿化彩化工程、城乡绿化美化工程、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扎实推进“护绿”工作,以“护”为基础,以“管”为关键,以“防”为重点;积极提高“用绿”成效,突出生态效益,突出经济效益。
刘连栋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勇于探索,加强配合,形成全面实施林长制的强大合力,形成全县“一盘棋”、全县“大合唱”,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陈海玲强调,全面推行实施林长制工作,是我县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年”的具体实践,各级各部门要以推行林长制为抓手,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定做好林长制工作的决心和信心,6月底前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制定实施规划,真正把林长制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会上,县政府副县长王俊杰传达了《中共郯城县委、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郯城县林长制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分管负责人、林业站长;马陵山景区、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分管负责人、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县林长制工作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