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乡镇部门信息公开 >> 工作进展 >> 正文
庙山镇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案件进行核实督导
[ 索  引  号 ] tanchengmsz/2019-000003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庙山镇
[ 成文日期 ] 2019-05-21 [ 公开日期 ] 2019-05-2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骄阳胜似火,环保重于山。5月20日,庙山镇党委书记王建龙率领环保办人员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件进行逐一核实督导。所到之处,社区负责人、村负责人均详细汇报了整改情况及下步打算,纷纷表示坚决将环保放在首位,发展和保护环境同样重要。

王建龙强调,环保问题是重中之重,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时时刻刻都不能放松。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件要每周都要检查,杜绝死灰复燃。

庙山镇高度重视环保检查工作,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强力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分管负责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环境保护检查活动。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对企业环保检查工作不放松、不懈怠。三是注重舆论引导。通过广播、宣传车等传统方式和企业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对环境保护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落实检查责任。对全镇散乱污、类散乱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监督检查表,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要求企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