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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三个规范”加强基层财政建设
[ 索  引  号 ] tanchengczj/2019-000001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04-15 [ 公开日期 ] 2019-04-1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强化“三个规范”,不断推进基层财政工作,努力形成管理规范、运转协调的乡镇财政管理体系。

一、规范支出管理。 严格按乡镇年度预算执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及时审核乡镇办事处每一笔支出,实现对乡镇办事处财政资金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二、规范补贴发放管理。不断规范和加强惠民补贴发放管理,坚持惠农补贴发放前公示制制度,确保惠民资金安全、高效、足额发放到户,截止4月中旬,通过“一本通”系统发放的涉农补贴资金1000余万元。

三、规范日常工作管理。按进度拨付乡镇办事处财政资金,及时按要求拨付各项专项资金。加强财政所的日常管理,督促涉农惠民信息公示公开, 督查各乡镇财政所会计基础工作和日常事物整理,加强对各乡镇财政所日常工作的管理。

                      (郯城县财政局  孙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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