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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头司法所“一坚持 两加强”深入贯彻“枫桥经验”
[ 索  引  号 ] tanchengsfj/2019-000001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9-03-27 [ 公开日期 ] 2019-03-2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全面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郯城县高峰头司法所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坚持两加强”工作部署,将“枫桥经验”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矛盾不上交。严格执行“三三”调解制原则,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高峰头司法所共排查矛盾纠纷37件,成功化解36件,1件正在调处过程中,成功率达97%,切实实现了“矛盾化解在基层,人员稳控在的当地”。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的法治培训力度。坚持业务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治意识。每季度召开不少于一次人民调解员培训会,邀请法律顾问、优秀人民调解员传授工作经验和法律法规,使人民调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加强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各村居(社区)坚持每月对本地纠纷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化解,确保调解工作“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有效实现。各村同步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台账,提前预警、及时跟进,避免小矛盾引发的信访、涉法涉诉等问题,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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