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wj/2019-000001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商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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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9-02-15 | [ 公开日期 ] | 2019-02-1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汽车销售平稳运行。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积极对我县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采取“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解决汽车销售中存在的问题,调解销售纠纷。截至目前共接到汽车销售有关12345热线办理通知单178张,及时回复率、办结率均达100%,满意率达97%。未出现因处理不当而造成的上访、诉讼事件,汽车销售秩序井然。
(二)二手车市场不断健全。继建成远通二手车交易市场后,明鑫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通过改进硬件设施,扩大交易市场场地面积,完善服务,达到了备案标准,完成了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提升了我县二手车交易水平,市场体系渐趋完善。在此基础上,商务局制定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安排专人定期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和安全生产进行督导检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二手车行业监管力度,确保我县二手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新能源汽车需求上升。自新能源汽车产业入驻郯城以来,我县新能源汽车市场总体销售情况平稳运行,共有北汽新能源、长安新能源、知豆、奇瑞、江淮新能源等新能源汽车4S店,其中北汽新能源销售较为突出,2018年销售200余量新能源汽车,销售额2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