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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
[ 索  引  号 ] tanchengajj/2019-000001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01-25 [ 公开日期 ] 2019-01-2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1月25日上午,郯城县应急管理局揭牌仪式在县政务中心楼前举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强,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石瑞强,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陈雷,县应急管理局全体班子成员出席揭牌仪式。

根据郯城县委、县政府《关于郯城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新组建的郯城县应急管理局整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县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县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县农业局(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相关部门的草原(地)防火相关职责,县地震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以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等职责,组建县应急管理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组建郯城县应急管理局是县委、县政府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有效整合全县应急救援资源和力量,推进我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对于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保障人民幸福安康和社会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是全县应急管理人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县人民的一件喜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强要求,全体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业务素质、严格依法行政、勇于担当作为、守好廉洁底线,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应急管理队伍。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新的使命、新的征程,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应急管理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快机构整合,促进队伍融合,提升履职能力,扎实推进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这个核心工作,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新时代必须有新担当,应急管理的同志必须有忠诚担当、敬业奉献、务实奋进,全力防范和遏制各类风险,减少灾害损失,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以赴做好郯城人民的“守夜人”,为打造文明、富强、和谐新郯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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