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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山司法所“三举措”扎实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普法活动
[ 索  引  号 ] tanchengsfj/2019-0000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9-01-07 [ 公开日期 ] 2019-01-0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正值岁寒年关将至之时,为落实镇政府冬季安全生产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普及烟花爆竹相关法律常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庙山司法所积极作为,以安全生活、安全生产、保障辖区居民安居乐业为主题,联合多部门开展冬季烟花爆竹专项普法活动。

一是宣教并举,气氛浓厚。出动宣传车辆10余次利用车载流动广播走街串巷轮番宣传,发动网格员在所在村居醒目位置张贴横幅,印发宣传单500余份。司法所干警还深入到人流密集的集市和烟花爆竹售卖摊点,着重宣传《山东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移风易俗知识。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掌握烟花爆竹燃放的新规定、新政策,有效增强了烟花爆竹买卖使用中的安全防护和法律维权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到正规销售点采购烟花爆竹。

二是借助新媒体创新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头条公众号等互动性强、受众广泛、图文并茂等特点,不定时推送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管理规定和知识。既方便了广大群众随时随地,又提升了普法的趣味性,宣传效果显著。

三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扫黑除恶"等工作,依托网格化隐患排查机制,进一步加大因违法生产和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矛盾排查力度,突出对闲置厂房、仓库、铺面、农贸市场、出租房等重要部位的矛盾排查工作。收集不稳定因素,就地化解矛盾,实现纠纷及时受理、及时上报、及时调处,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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