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xrb/2018-000002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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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12-17 | [ 公开日期 ] | 2018-12-1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是完成对奥德小额贷款公司的年审工作,通过年审发现,奥德小额贷款公司内控机制完整,合规经营情况较好,截至11月末,贷款余额为2.19亿元。
二是加强对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按照省、市金融办的统一部署,将民融机构全部接入地方金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远程后台实时监管,截至11月末,贷款余额为1.72亿元。
三是鼓励郯城惠众融资担保公司围绕服务“三农”和中小微企业、支持创业创新开展业务,截至11月末,郯城惠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44亿元。
四是完善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农民合作社运营前置工作,促进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组织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教育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今年新增郯城县富硒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
县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