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jnb/2018-000001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18-12-21 | [ 公开日期 ] | 2018-12-2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颁布后,县节能办高度重视,坚持把学习宣传新《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新《条例》的新热潮。
理论中心组先学。县节能办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先学一步。将新《条例》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门学习,安排专人对新《条例》进行逐条解读,并结合新旧《条例》对比,对新《条例》中新增的11条、修改的65条内容和整合的2条进行了重点学习。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党的十九大后再次修订党纪处分条例,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大家纷纷表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固定学习日集中学。节能办党支部坚持将新《条例》学习纳入“三会一课”中,通过每周五“固定学习日”,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新《条例》。安排专人对新《条例》进行解读,特别是从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等八个方面系统讲解了新《条例》修改后所包含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广大党员深刻认识到新《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精神要求上来。
平台软件强化学。10月底、12月中旬,先后利用省市纪委监委网站、手机客户端、“沂蒙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软件动员党员干部们积极开展在线学习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促使党员干部们将新《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廉政教育结合学。组织党员干部到县纪委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廉政教育,加深对新《条例》的理解,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