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18-000003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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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12-13 | [ 公开日期 ] | 2018-12-1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县创卫办反馈情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落实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和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强化督促检查,全面整改市容环境问题,切实提升城市形象。
针对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压盲道现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交警大队,对城区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增派人员开展进行巡查,劝导规范停放,积极消除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挤占盲道等现象,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针对县医院外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现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执法人员对此进行了集中整治。针对古城路、郯中路与富民路有流动摊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就问题立即整改,并加强对该路段的管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时通过开展城市管理两项行动,加大“门前五包”宣传力度,对城区“十乱”现象开展集中整治,彻底清理城区商铺出店经营、占道摆放,流动摊点等现象。
针对郯东路北段墙体门头广告牌匾破损情况,立即安排相关单位按要求进行现场清理,现已整改到位。并组织工作人员对城区沿街户外广告牌、灯箱广告、门头牌匾破损现象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城市环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城市日常管理,把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做实,切实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以良好的城市形象迎接国家卫生县城技术性评估检查。(王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