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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18-000004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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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12-06 | [ 公开日期 ] | 2018-12-0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18年7月1日,李钦某的哥哥被肇事车辆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苏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钦某立刻想到曾替他讨回过公道的郯城县法律援助中心,随后来到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及时为其办理了援助手续,并应受援人请求,为其指派熟悉的律师办理。2018年11月,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受援人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挽回经济损失29万余元。为了表示感谢,李钦某夫妇将一面写有“扶危济贫 伸张正义”的锦旗送至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
今年来,郯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应援尽援、优质高效”的工作理念,积极畅通困难群众维权绿色通道,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96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