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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 集中宣传活动
[ 索  引  号 ] tanchenglyj/2018-00001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8-12-05 [ 公开日期 ] 2018-12-0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当日上午,县林业局在人民广场开展了 “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宪法的主体地位、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以及安全生产法等方面的知识。

为切实搞好这次宣传活动,由县林业局副局长带队成立了工作小组,制定了宣传方案,以搭建宣传点、摆放普法展板、宣传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活动中,工作人员面对面向群众讲解了与林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知识,并对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受到群众好评。活动当天,共发放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广大群众对宪法和林业法律法规的了解,提高了市民对生态资源保护的认识,为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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