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1-000002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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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1-20 | [ 公开日期 ] | 2021-01-20 | [ 有 效 性 ] |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郯城县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tancheng.gov.cn)上查阅郯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可以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tancheng.gov.cn)上查阅郯城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郯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信息分类及编排体系
本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履职依据
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府规章。
2.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县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领导信息
主要包括:县政府领导情况。
4.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
5、行政权力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其他行政权力、权力事项调整、行政复议文书。
6、会议公开
主要包括:县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的有关情况。
7、决策公开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执行和落实情况。
8、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9、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郯城县环境状况公报、郯城统计年鉴、郯城县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郯城县水资源公报、行情分析。
10、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县政府预决算、县直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重点项目绩效、地方财政收支、政府债务信息、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
11、重点领域
主要包括:清单管理、价格与收费、市场监管、审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信息双公示、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扶贫脱困、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就业创业、教育信息、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公共文化体育、国资国企信息、安全生产、市政建设、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养老服务、涉农补贴、农村危房改造、户籍管理、治安管理、社会组织、慈善信息、税收管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情况。
12、公共企事业单位
主要包括:教育领域、卫生健康、水电气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领域有关情况。
13、建议提案
主要包括: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
14.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公务员招考事项、录用结果。
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4级类目。公开的每条信息基本属性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公开方式、发布机构、生成日期等内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zfxxgkpt/qtzxxx/zdgkjbml.htm)上查阅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三)公开形式
1.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
2.《郯城县人民政府公报》
获取方式:电子版可通过(http://www.tancheng.gov.cn/zt/zfgb.htm)查询;同时在郯城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郯城县白马河路151号;联系电话:0539-615536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郯城县档案馆(地址:郯城县红石崖路6号;联系电话:0539-6376903;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郯城县图书馆(地址:郯城县人民路2号文体中心A栋4楼;联系电话:0539-6221058;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8:30-17:00)设置政府公报赠阅点,可免费取阅。
3.“郯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tanchengfabu)。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郯城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郯城县白马河路151号;查档电话:0539-615536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郯城县档案馆(地址:郯城县红石崖路6号;查档电话:0539-6376903;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郯城县图书馆(地址:郯城县人民路2号文体中心A栋4楼;查档电话:0539-6221058;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8:30-17:00)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四)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依据《条例》精神,行政机关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www.tancheng.gov.cn/ysqgk_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4509)。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郯城县人民路2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联系电话:0539-6110165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EMS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郯城县人民路29号,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76100。
3.通过政府网站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www.tancheng.gov.cn/ysqgk_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4509)提交《郯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郯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郯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www.tancheng.gov.cn/ysqgk_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4509)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政府网站申请的,应将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tczwgk@ly.shandong.cn)。
4、办理流程
郯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5、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申请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办理期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因申请人未提供有效身份信息或申请内容、联系方式不明确等情况,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
郯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路29号
邮政编码:276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联系电话:0539-6110165
传真:0539-6150288
电子信箱:tczwgk@ly.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本机关更正。本机关审核属实的,将予以更正并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机关职能范围的,本机关将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或者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级及下级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本机关(电话:0539-6110165,传真:0539-6150288,邮箱:tczwgk@ly.shandong.cn,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路29号,邮政编码:2761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提出。本机关查证属实的,将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临沂市人民政府或者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39-8727092,传真:0539-8315500,电子邮箱:lysxxgk@ly.shandong.cn,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京路17号,邮政编码:2760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投诉、举报,也可以向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39-8328114,传真:暂无,邮箱:szffyb@ly.shandong.cn,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邮政编码:2760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郯城县人民法院(电话:0539-7156035,传真:0539-7156000,邮箱:暂无,网址:https://sd12368.gov.cn/,办公地址:郯城县人民路1号,邮政编码:2761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郯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