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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坊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索  引  号 ] 0004/2016-101300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重坊镇
[ 成文日期 ] 2016-10-13 [ 公开日期 ] 2016-10-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依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镇政府层面政府信息,重坊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1. 政府领导成员及分工(党政办公室负责);
       2. 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党政办公室负责);
       3. 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等信息(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
       4.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镇财政所负责);
       5.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镇统计站负责);
       6.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镇财政所负责);
       7.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镇国土所、镇房建办、镇财政所负责);
       8.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镇民政负责);
       9. 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镇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以网上公开为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县域内的报刊、广播、电视、政府公报等媒体途径。同时在政务公开板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本乡镇的办事指南、机构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镇党政办公室及镇政府各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镇党政办公室和镇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能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镇党政办公室和镇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各部门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工作机构
镇党政办公室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负责镇政府层面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镇政府各部门均指定机构(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为:重坊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地        址:郯城县重坊镇驻地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
         联系电话:0539-2101828
         电子邮箱:chongfangdzb@163.com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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