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xcyxcy/2021-000000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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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2-04 | [ 公开日期 ] | 2021-02-0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便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以下简称《办法》),编制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包括:国家发布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以及管委会制定的不需保密的规范文件。
(三)规划计划
包括:管委会及部门年度工作、重要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等。
(四)业务工作
包括:政务动态、突发公共事件、计划生育、公告公示等。
(五)统计数据
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分类,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或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驻地查阅。
二、获取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tancheng.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本机关在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党政办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依据《条例》精神,行政机关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tancheng.gov.cn)。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 办理流程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工作机构
党工委办公室为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景区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负责景区层面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为: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党政办
地址: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驻地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
联系电话:0539-6651064
电子邮箱:tcxxcyxcykfq@ly.shandong.cn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郯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539-6221769,传真:暂无,邮箱:tcxsfj@ly.shandong.cn,办公地址:郯城县人民路文体中心B座一楼,邮政编码:2761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郯城县人民法院(电话:0539-7156035,传真:0539-7156000,邮箱:暂无,网址:https://sd12368.gov.cn/,办公地址:郯城县人民路1号,邮政编码:2761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提起行政诉讼。